发布时间: 2013-07-10 12:21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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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细则:
1、编制年度科技计划工作方案。年初,科技厅根据全年科技工作重点,拟定年度科技计划工作方案,明确各类科技计划的资金安排、项目强度、组织措施、工作进度等,报厅长办公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2、编制绩效目标与项目指南。绩效目标就是按照此次改革的精神,对各类计划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分为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项目指南一般来源于《湖北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以及源于科技规划的产业专项发展规划,近期主要是新制定的40条产业技术创新链;再就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要求对重点地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项目指南须明确重点领域、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条件等内容
3、发布通知,组织申报。省科技厅根据审定的各类计划的绩效目标和项目指南,分批发出申报通知。各地市(州)科技部门组织企事业单位根据申报通知准备申报材料,并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4、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省科技厅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各类科技计划分别制定专家评审方案,报分管厅长审定后实施。评审方式包括网上评审、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等;评审专家统一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内容主要围绕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风险、效益、市场前景、经费预算、以及项目单位的基础条件等进行评审。其中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评审包括技术性评审、综合性评审两个步骤。
5、项目立项。按照《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由厅长办公会集体决策,通过差额遴选方式确定拟立项项目。
6、公示报批。省科技厅在厅门户网站上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立项结果,报省政府批准。对有异议的项目,科技厅开展调查重新审定。
7、计划下达。根据省政府的批复,省科技厅下达项目立项文件,统一印制科技计划立项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