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省科技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全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省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省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
4、组织提出全省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推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5、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
6、负责全省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指导全省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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