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两头跑”的问题,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省政府利用标准规范办事流程、实施方案。
《湖北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依托政务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落实“一站式”集中受理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要求, 要求县、乡两级政府相关职能单位负责将本单位政务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进驻便民服务机构集中受(办)理,支持便民服务机构统一监督管理,并确保窗口工作人员、审批服务事项、业务网络接入“三到位”,做好业务工作衔接、指导及培训。
为了规范服务指标和服务大厅建设要求,出台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参考标准》、《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参考标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事项指导清单》、《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指导清单》等一系列标准和清单。
此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由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与国家标准委共同编制的全国首个《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正式发布。 最新版《指引》对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规范、流程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评价规范作出了规定。
让群众满意才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所在,编制服务指南能够让群众一目了然,减少办事成本,解决办事困难的难题。
相关文件:
《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鄂办发[2004]6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鄂办发[2009]36号)
《湖北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办发[2012]26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鄂政发〔2013〕27号)
《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25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15〕61号)
《湖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15〕61号)
《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2号)
(作者: 编辑:陈頔)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