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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1+1超市诚信计量单位事迹
发布时间:2016-01-19 15:47:22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1+1超市位于十堰市人民北路28号,营业面积近3400平方,拥有员工260余人,年销售近8000万元。创造利润1000万元,日均接待消费者7000人次,是一家老百姓首选的超市之一 。
  寿康永乐1+1超市上下三层,主要经营 洗涤化妆、针纺织品、厨房用品、图书音像、小家电、家居用品、食品生鲜、熟食面点等近万种商品,为集休闲、娱乐、购物为一体的购物中心。近年来,1+1超市获了"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 "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店"、"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放心超市""寿康永乐商贸集团优秀门店"、等荣誉称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超市的实际情况,为使工作更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正确、可靠,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特制定计量管理制度。
  一、计量管理:为了加强对标准计量工作的管理,建立公司管理制,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工作由质管部负责贯彻落实。由超市各门店负责人及各柜组兼职质管员共同形成计量管理网络。
  二、计量器具管理:各门店、各柜组及联营单位在超市内经营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电子秤、磅秤等),必须经当地市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由各门店负责人定期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检定。计量器具必须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不得任意转借。在使用期间必须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及量值。凡人为造成器具损坏的、遗失的,应追究责任,全额赔偿。
  三、销售计量管理:凡涉及到计量事项的(如各种票证、单据、报表、账册、价目牌、广告宣传等)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凡按重量出售的商品在其包装的显著位置必须正确、清晰地标注该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由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定量包装商品(包括食品、化妆品等)上架销售时,要严格做好净含量的检测,分批做好抽查,同时做好台帐记保证上架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的合格率在90%以上。抽查标准严格执行《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
  四、1+1超市配备了兼职计量管理员,制定了 计量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
  1、计量管理人员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商品计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参加必要的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计量知识水平,正确贯彻国家的计量法规,做好公司的商品计量管理工作。
  2、门店质管员和理货员对卖场内计量称重商品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保证商品的实际重量值(实际净含量)与标称重量值(标称净含量)一致,并做好台账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及供应商,做出相应的处理。
  为了更加细化的做好计量管理工作,1+1超市要求卖场各区域负责人对所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计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工作。超市建立有生鲜区商品计量抽查本、食品区商品计量抽查本、百货区商品计量抽查本,每周定期抽查,并详细记录。对抽查中不符合《定型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和《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的商品立即下架并退货,计量管理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域所开展的计量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对工作有疏忽,不负责任的员工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保证经营现场所使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100%,保证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查合格率为90%以上。
  3、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有完善的消费着投诉渠道和处理制度。出台了顾客投诉处理办法,在300平米以上门店建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联络站,并有醒目标识,公司对消费者提出:"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有任何不满意,经核查,情况属实,您将得到50元顾客投诉奖。同时在门店服务台、卖场各区域醒目位置公布了服务热线8111731及各零售门店店长电话,请消费者监督我们的服务。同时在超市服务台指定有专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建立有顾客投诉记录本,对各起申(投)诉均有详细记录,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达到98%以上。

(作者:  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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