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内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构建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营造良好市场信用环境,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38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
(作者: 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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