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推进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由我委负责牵头落实的专责分工任务。为加强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推进协调和规范管理,根据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决定成立省发改委推进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 辉 副主任
副组长:岑建德 财贸处处长
熊赢新 省信用信息中心(省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刘孟辉 财贸处(信用办)副处长
杨 飞 省信用信息中心(省信息中心)副主任
秦 健 办公室副主任
李 斌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熊江涛 投资处副处长
程腊荣 高技术处调研员
江 稳 人事处副处长
班健强 监察室调研员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是项目建设年度资金需求的确认和投资计划的协调安排;
二是审定项目建设任务分解方案、工程进度计划、项目管理规范;
三是对分项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进行事前审查;
四是审议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需求、设计、概算、合同等重大变更事项;
五是确认项目审计报告,主持项目竣工验收。
(二)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1、财贸处(信用办):负责平台项目建设工作的综合统筹,代表信用办负责平台建设的督促指导、日常监管和外部协调;
2、省信用信息中心(省信息中心):是平台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3、办公室:负责平台建设与委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衔接;
4、法规处:负责信用建设相关的立法协调,提供有关政策法规问题的咨询指导;
5、投资处:负责平台及数据保障项目审批,安排项目投资计划;
6、高技术处:负责配合审查平台建设技术方案;
7、人事处:负责信用办、信用信息中心的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
8、监察室:负责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参与项目招投标、审计、竣工验收等环节工作。
三、工作方式
审定主要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研究决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015年4月10日
(作者: 编辑:陈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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