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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总体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02 09:47:27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一、建设目标

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一中心”(信用信息数据中心)、“两体系”(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交换体系和信用信息应用服务体系)、“一站群”(“信用湖北”网站群)等设施,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一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服务。

 

二、建设内容

按照理念先进、架构科学、规模适度、扩展性强的要求,主要建设数据中心机房、平台硬件设施、软件系统、数据保障和重点领域试点示范等内容,完成编制信用信息目录、建立信用主体标识、归集信用信息数据、保障信用信息安全、规范和促进信用信息应用等任务。

 

 

 

三、工作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平台建设。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常务副省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平台建设作为先导工程来抓。

 

 

 

(二)科学设计方案,务实推进项目建设。在充分调研并邀请专家学者多次深入研究论证基础上,提出了平台建设基本方案。

(三)编制信用目录,创新信息管理模式。以全省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本指向,采取“1+2+X”的目录编制方法,统一编制和集中发布全省信用信息目录。

 

 

 

(四)统一信用代码,实现一码覆盖多码。编制发布了《湖北省信用主体编码规范》地方标准,覆盖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两类信用主体,与身份证号码等业务码关联对应。

 

 

 

(五)建设汇集系统,加强信用数据保障。开发了省信用信息平台行业领域信用信息汇集系统通用软件。

 

       

 

(六)设立专责机构,充实平台建设力量。挂牌成立“湖北省信用信息中心”,抽调专人设立了省信用办,组织保障得以落实。

 

 

(七)建立两个清单,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在印发《湖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研究发布企业失信行为清单和企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清单,确保办法落地实施。

 

 

(八)推进试点示范,探索信用信息应用。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综合性试点和行业性信用建设试点示范,扎实推进“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九)加强考核督办,促进各方责任落实。制定了省直部门和市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评分办法,严格责任落实。

 

 

 

四、完善计划

为进一步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一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服务,下一步,我省将采取滚动推进的方式,进行建设:

2015-2016年:建立完善信用信息保障机制、质量控制机制、数据管理与服务的安全机制,推进信源单位数据标准化和系统接口适应性改造,开展重点领域试点示范的应用服务。

2016-2017年:进一步加强信用数据建设,实现列入目录的信用数据基本入库,深化重点领域应用和试点示范建设,拓展平台功能,探索服务创新。

 

  

(作者:  编辑:陈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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