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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4-14 14:57:07来源:湖北日报网进入电子报

  湖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经管局)是隶属于湖北省农业厅的正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近年来,省经管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省农业厅的领导下,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一、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三权分置”格局。一是全力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2014年先在各市、州、县开展试点,2015年在全省推开,2016年底基本完成。目前,全省已有856.8万农户完成权属调查工作,占延包农户总数的92.9%,完成实测面积6814.5万亩,进度位居全国前列。通过确权登记颁证给土地颁发“身份证”,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二是立法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在《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中明确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在全国率先以立法的形式将土地承包经营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开,并对各方权利予以保护,促进了土地流转。目前,全省农户承包地流转面积已超过1800万亩,流转率达到40%。

  二、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破解“谁来种田”问题。一是完善政策。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规范引导土地流转、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二是培育主体。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重点,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三是加强扶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推进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16年底,全省专业大户达到7.54万个,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达到2.56万个,农民合作社达到7.05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489个,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逐步形成。全省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面积达到974万亩,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600万亩。

  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资产价值。一是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省政府出台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管制度和交易规则,指导各地建设交易服务平台,规范产权交易。各市、州、县已组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54个,历年累计办理交易10.1万宗、交易额达到240亿元。二是探索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建立价值评估和涉农征信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以土地经营权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全省累计发放贷款超过40亿元。三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核实集体资产,确认集体成员,量化资产股权,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权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等权能。京山县已基本完成试点任务,2016年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比改革前增长28.6%,蔡甸区、夷陵区试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典型经验不断涌现。承包地确权方面省级的“九统三分”工作法、随县的“九步工作法”等得到农业部充分肯定;探索“三权分置”途径方面,农户互换经营权实现土地连片的“沙洋经验”连续两年被写入中央1号文件,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大冶经验”被国务院督查组列入典型经验,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发展规模经营方面,土地股份合作带动的“春晖模式”被誉为“现代农业的一面旗帜”,农民合作社带动的“华丰模式”将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利益共同体,社会化服务带动的“双丰收”模式实现了不流转土地的规模经营,村集体整合土地资源规划开发的“湖山模式”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农村产权市场建设的“武汉经验”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充分肯定,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京山实践”得到农业部的高度评价。2016年2月,农业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农村经营管理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会议,推介我省农村改革经验。

  2013年以来,省经管局凭着过硬的改革实绩,被省农业厅评为绩效考评先进单位3次、先进基层党组织2次,授予“特别贡献奖”1次,2016年更是荣获农业部授予的“全国农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作者:  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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