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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义柏
发布时间:2017-04-14 18:54:09来源:湖北日报网进入电子报

  省委农工部农村改革发展指导处负责承担省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办公室日常工作,熊义柏同志为该处处长。近年来,熊义柏同志带领全处同志,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改革办的安排部署,围绕推进全省农业农村重大改革,着力抓好总体谋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检查督办,各项改革扎实有序推进,为全省“三农”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一、统筹谋划全省农业农村改革。连续多年组织起草省委、省政府“一号文件”,统筹谋划全省农村改革发展,为深化推进农村改革提供政策支撑。组织起草年度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工作要点,提出了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为各地、各单位突出重点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提供依据。组织协调召开了省农业农村改革专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关于引导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会 开展农村金融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等重大农业农村改革指导文件,为深化改革提供遵循和制度保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组织专班代拟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的意见》,明确了我省深化农村改革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重点和实现路径,提供了协调推进全省农村改革的总遵循、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施工图”。组织各成员单位围绕年度改革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各项改革实施的牵头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形成了纲举目张的工作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参与组织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根据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会同有关省直单位,承担了省委领导领衔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起草印发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项目工作方案》、《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改革试点启动会议,并多次带队到京山、蔡甸、夷陵三个试点县区开展调研督办,指导推动改革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京山县在实践中创新探索形成的“3342”工作法,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了道路,积累了经验。改革试点工作得到农业部通报表扬,省委、省政府和省深改组给予充分肯定。

  三、扎实开展改革调研督办活动。围绕重大改革任务推进,组织协调有关省直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检查督办,了解和掌握改革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起草的《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几个问题的思考与建议》,中央领导批示“请中农办、农业部研酌”。2015年,组织协调省农业农村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带队,组成10个调研督查组,分赴各市州对改革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形成综合督察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时任省委领导在督查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督察报告很好,要运用好督察结果”。2016年,重点对中央在我省试点的12项改革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有力的推动了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四、着力做好改革宣传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各地、各部门推进农业农村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组织《湖北日报》等有关媒体加强改革宣传报道,营造共促改革的良好氛围。累计编发《农业农村改革简报》20期、4.5万字。2016年省改革办《改革简报》采用稿件5篇,用稿量为省直单位第3名,被评为年度改革信息工作十佳单位。我省先后有秭归县以创建“幸福村落”推进农村治理机制创新改革经验、远安县河口乡朝阳村创新扶贫搬迁模式的经验、宜昌市推动扶贫开发的经验、襄阳市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及孝感市强化“五个责任”、关爱留守儿童的经验,在中央农办《农村要情》上刊发推介,在全国产生积极影响,得到中央农办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五、积极做好改革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省改革办、农业农村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省直单位和改革试点县市的沟通联系,指导、检查、推动、督办、落实有关重大改革事项。参与全国供销总社在我省调研供销社综合改革,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协调指导省经管局,组织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实施进展调研督察。参加中央农办在苏州市召开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座谈会,并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起草印发《加强和规范省农业农村改革专项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农业农村改革试点设立的程序及管理办法,推动农业农村改革试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作者:  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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