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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义
发布时间:2017-06-09 09:44:35来源:进入电子报
  参评感言:奉献的目的不是为了收获,但我坚信,给予温暖,收获温暖!

  王义,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湖北神农架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12 月在沈阳军区某高炮团服役,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12月在林区人武部政工科工作,1997年7月在湖北省人民武装干部学校学习。先后在林区红举乡、林区红坪镇、林区下谷乡、林区松柏镇、林区阳日镇、林区木鱼镇,历任武装干事、武装部副部长、武装部长、木鱼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2016年4月调入林区松柏镇工作,现任林区松柏镇党委副书记。

  王义同志主要事迹材料

  本人于199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8个乡镇工作了20多年,现任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自任现职以来,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维稳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切实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职,勤于作为,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积极推动综治维稳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为神农架林区的绿色发展、稳定发展、和谐发展贡献了力量。

  一、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当好纪律规矩的践行者。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八以来的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奋力争当“四讲四有”党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做到政治立场坚定。作为乡镇的一位主要领导,我深知综治维稳工作对地方科学发展的重要性,面对经济转型进程中综治维稳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以“稳松柏、安林区”为己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将学习综治维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工作方法作为自觉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本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清清白白做人、勤勤恳恳做事,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准做的绝对不做,从没有违纪、更没有违法。

  二、勇挑重担,靠前冲锋,当好维稳工作的排头兵。

  作为分管综治维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始终做到勇挑重担,靠前指挥,身先士卒,遇到突发性、紧急性事件时,总是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第一时间冲在维稳工作一线。神农架林区作为全域、全季、全国旅游大区,松柏镇作为林区政府驻地,人口流动性极强,社情极为复杂,维稳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一是做到挑担子绝不撂挑子,始终做到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对于担责、担难、担险的综治维稳工作,没一句怨言,接到任务从没二话,尽职尽责履行岗位职责。二是干主业又不落副业,除综治维稳工作外,我还分管党建、政协工作,政法、应急管理、普法、户籍管理等工作,积极补位其他工作,并在这些工作中化解社会矛盾。三是讲感情但不徇私情,在处理信访案件始终坚持“先讲感情、再谈事情”,主动积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站在对方角度与其沟通,在细节中以“情”打动人,让当事人能够坐下来“好说歹说”、“好话好说”、“好好说话”,在工作中遇到亲朋好友时,公事公办,从不徇私。

  三、勤勉工作,恪尽职守,当好社会矛盾的消防员。

  近年来,神农架林区城区改造、园区建设和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任务繁重,随之而来的征地拆迁工作及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也逐步增多,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为加快项目进程迎难而上,走村组、进农户、入田间与群众促膝长谈,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尽快化解矛盾,特别是在重大节庆和会议期间,也没给自己放过一天假,没吃过一顿舒心饭,没睡过一次安稳觉,与信访群众同吃同住,不间断地做好劝访和矛盾化解工作。不断改进维稳工作方式,把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维稳网格建稳建实,持续强化“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上门回访”等维稳服务模式,对矛盾不推诿、不回避,主动与上访群众勤沟通、多联系、送政策,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与此同时,开展维稳舆情的大排查、大调处、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认真解决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件解决一件,尤其对一些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快查、快办、快结,使问题得到迅速查清、困难得到迅速解决、矛盾得到迅速化解,仅2016年,松柏镇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46件,案件办结率及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9%以上,没有出现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案事件。

  四、竭诚奉献,勤政为民,当好群众诉求的贴心人。

  每一起信访案件,都是对党委政府处理能力的考验,也是对政府执行力和政绩观的检验,在工作中,带着感情和方法做工作,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赞许。一是坚持晓之以理,把以“理”服人作为工作前提。在处理信访案件时,除了动之以情,还注重“以理服人”,坚持“将事实摆在面前、将道理讲在前面”,即使有理有据也在交谈中“让三分”,在语音上“低八度”。二是坚持明之以法,把以“法”育人作为工作核心。对于既不领情又不讲理的无理“闹事”者,“明之以法”、“澄清利弊”,让“闹事”者、“挑头”者清楚自己所言所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同时,积极联系法律援助工作者,引导群众向法官问政策,向法院要结果,向法律学维权。三是坚持道之以德,把以“德”示人作为工作关键。坚持“遵循公理、注重公论、代表公众”,邀请“第三方”和“中介人”从中斡旋调解,力求用最小的代价办最好的事情。

  虽然岗位是平凡的,任务是艰巨的,但是我也将会做到对于成绩永不自满,对于困难永不服输,对于工作永不放松,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每一天,迎接每一次挑战。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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