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广泛开展学习贯彻《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的通知
2018年5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解读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洪对《条例》进行解读,该条例保障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习贯彻《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 谱写新时代湖北省广播电视发展新篇章
《条例》是全省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法规,助力文化强省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武汉教育电视台关于开展《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 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自2018年8月1日起,《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正式施行,武汉教育电视台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月活动,行动快、措施强。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会 蒋超良主持并讲话 决定任命万勇为副省长 表决通过广播电视条例等
5月3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武昌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主持会议并讲话。
以人民为中心立法 促进广播电视繁荣发展 ——《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出台
《条例》的颁行是全省广播电视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开启了新时代湖北广播电视依法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省人大来黄石调研《湖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8月29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有旺一行来黄开展《湖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正式生效 53条促进湖北广播电视科学发展
8月1日起,《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正式生效。本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设立等。
《湖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襄阳召开
7月11日,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魏月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杨陈清带领《湖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小组在襄阳召开座谈会,针对立法工作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