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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
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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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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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省水利厅批复成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荆州、黄冈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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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
2009年11月,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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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成立以分管省长任组长的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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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批复成立河道采砂管理局汉江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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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日
2013年9月1日,停止征收防汛费,2015年10月1日,停止征收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2017年4月1日,停止征收河道砂石资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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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河道采砂管理纳入省对地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考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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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87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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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2日
非法采砂入刑第一案在黄石市黄石港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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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7日
第一起中小河流非法采砂案在宜昌市秭归县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