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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10多亩地已经复垦好了,等明年开春就可以种上庄稼了……”日前,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接到了一通感谢电话,来电的是该区程河镇李坡村村民王某某。

  事情还得从今年8月,该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查办的一起案件说起。在办案过程中,资料显示原本已经完工的程河镇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8号标段项目部混凝土拌和站却仍在经营使用,临时用地占用的基本农田并没有返还复垦。案件查办人员带着疑问,在进一步调查走访中了解到,该拌合站在项目结束后由赵坡村村民赵某私人经营使用,村民多次投诉却未能得到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事关国家基本农田,国家的惠民政策能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关系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大家决定必须弄清真相,让耕地回归农民手中。

  在查询、调取了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8号标段项目临时用地申请、返还协议等相关资料后,办案人员发现,8号标段项目部主体工程施工时,项目工人住在赵坡村村民赵某家,赵某对该项目有一定了解,该项目完工后,赵某便动了继续经营拌合站的心思。随即,赵某找到相关人员帮忙,以自己承包还地复垦工程的名义,办理了虚假的还地手续。之后,赵某重新启用拌合站并经营获利,截至2022年8月,拌合站非法占用14.75亩基本农田,生产混凝土5千余方。

  2022年11月,查清该事实后,该区纪委监委迅速对相关人员立案,并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其对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临时占地复垦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对该拌合站占地复垦、验收,并依法处理赵某违法行为。目前,该村拌合站已拆除完毕,14.75亩基本农田已复垦归还到农民手中。

  “基本农田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人民幸福生活。”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责任人表示,将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综合分析比对,促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跟进监督推动撂荒地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保障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