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帮我讨回了辛苦钱……”6月30日,襄州区双沟镇郝营村62岁的郝某将一面写有“服务为民显真情,调解有方筑和谐”的锦旗送到襄州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手中并感谢道。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郝某因在网上投资怀疑自己被骗一事,向襄州区人民调解中心寻求帮助,区人民调解中心审核后,指派区网络金融调解中心进行办理调解事宜。
区网络金融调解中心安排资深调解员接待该当事人郝某,据郝某自述其在使用抖音APP时,无意间看到了一则广告,广告内容大致是“不用坐班,不用打卡,只用发朋友圈和抖音短视频,操作简单,挣钱轻松,月入过万”之类宣传广告,郝某随即点击进去了解,分别向两个广告视频后台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然后就有相关公司电话联系郝某,电话里向其介绍了具体情况后,要求郝某下载“钉钉”软件,通过在该软件上与公司联系并与河北、海南两家公司分别签订了所谓的“旅游推荐官合作协议”且向两个公司缴纳了合作费用,向河北石家庄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了3980元的合作费用,向海南某公司缴纳了2980元。之后,这两个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教郝某如何发朋友圈和抖音短视频做宣传片,由于郝年龄过大,无法理解公司描述的具体操作步骤,就多次向公司反映情况,公司也没有做出相关的回复,过了几天,刚好郝某一个朋友想去国外旅游,郝某随后向这两个公司反馈,公司均表示未开通相关旅游路线,后期会开通之类的借口,郝某感觉自己好像上当受骗了。
网络金融调解中心在听完当事人郝某的自述后,及时收集相关合同及材料,随后分别与河北石家庄和海南公司电话取得联系,两个公司表示现在已经过了退款周期的时间,两份协议内容大致相似,均明确载明在签订合同一周内单方毁约可以退费30%,超过一周小于15天可以退费20%,超过15天不予退费的合同条款。显然,两份合同签约周期均大于15天,两家公司的态度也是比较强硬的。网络金融调解中心把相关材料和合同与调解员再次分析与研究后,与两个公司分别去电,通过讲道理摆事实,称郝某在网上签署协议的时候向贵公司提供了身份证号码,贵公司在开展业务的时候应该尽到提示义务,郝某的年龄是否符合贵公司的旅游推荐官的这一岗位、是否会操作后期的宣传推广工作等问题。经过与两个公司法务部多日的沟通后,最终公司分别做出让步,同意向当事人退还部分费用,分别退了2000元和1500元整。
郝某在收到退费后第一时间联系区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并登门道谢,表示自己当时一时迷糊,想着自己年龄大了,挣钱比较难,这个工作既简单又轻松还可以为家庭分忧解难,没想到不适合自己,结果自己还被忽悠了。
经过此案例,区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提醒广大群众:“网上投资需谨慎,牢牢守住您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