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消息(通讯员陈松)2011年4月19日 ,湖北省综治委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汉召开,学习贯彻中央和省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研讨班精神,研究部署2011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省综治委主任杨松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综治委副主任蒋大国主持会议。
杨松指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和成功经验,是实现湖北省跨越式发展的需要,要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作为工作着力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确保湖北社会持续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杨松强调,要认真领会中央和省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研讨班精神,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治安问题根本途径的认识,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管理重要内容的认识,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社会管理中独特优势的认识。要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着力从源头、根本、基础方面解决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完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重点地区整治、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机制,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各级综治部门要提高指导、协调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各级综治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省政协副主席李宗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省综治委委员、省直其他综治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