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先进集体和19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并被记功。武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孙原琍、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占云发、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徐杰和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潘本义在会上介绍了“清积”工作经验。
吴永文受省“清积”领导小组委托发表讲话。在总结我省“清积”工作五个方面特色亮点后,他要求各地各部门注重巩固“清积”成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提升素质能力,注重落实各项保障,努力推动“清积”工作再上台阶。
据了解,自2008年11月以来,我省在近两年的“清积”活动中,共清理出执行积案13.6万件,总标的近400亿元;执结积案13.5万件,执结率99.3%,有财产案件执行和无财产案件执行在全国排名第一,重点案件执行在全国排名第二,实现了有财产执行积案、重点案件全部执结,涉执信访案件明显下降三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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