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11日发布的白酒食品专项抽查结果显示,抽检的近百种产品中,抽样合格率为90.5%。 抽查共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7家企业生产的147种产品。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保持稳定。 质检总局公布了部分质量较差的企业和产品的名单:安徽蚌埠市禹狄坊酒厂生产的金韵皖酒、安徽亳州市金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牌金沙王酒、安徽宿州华夏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珍品华夏酒、广西桂林市七星和平酒厂生产的大米酒、桂林市桂大酒厂生产的米酒。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六类:一是个别产品杂醇油含量超标。杂醇油对人体的麻醉作用比乙醇强,且在人体中停留时间长,能引起头痛等症状。二是酒精度达不到明示要求。三是浓香型白酒的主体香气成分己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四是总酯含量不合格,其含量过高和偏低,都会影响白酒的品质。五是个别产品总酸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总酸是指白酒中含有的有机酸,是白酒中的呈香、呈味物质,起到调味作用。六是标签标志不规范。 抽查发现有个别产品未标注产品属性。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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