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陈迪)为一以贯之抓好系统性廉洁风险防治工作,今年以来,市局统一思想认识,建立了领导责任、牵头责任、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制定了《市局(公司)党组落实廉洁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工作管理办法》,配套形成了“四有”管理机制。
一是清单定责,让责任落实“有抓手”。为解决责任虚化问题,依据部门职能,确定职权名称,梳理廉洁风险点,制定《廉洁风险防治主体责任负面清单》。通过负面清单的明确,为履责依据划定“红线”。
二是台账督责,让责任履行“有平台”。为解决责任空转问题,对落实廉洁风险防治主体责任工作实行台账管理。通过台账管理形成责任落实传递链条,为履责轨迹划定“斑马线”。
三是定期考责,让责任担当“有考量”。为推动责任主体积极履责、有效履责,对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季度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通过督查考核机制的建立,为履责质效划定“检测线”。
四是预警问责,让责任缺失“有代价”。为防止不担当、不作为,充分利用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等渠道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廉洁风险问题,发出《廉洁风险预警通知书》。通过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为履责缺位划定“警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