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李剑军 通讯员朱大文、敖光东报道:一家由私人承包经营的小型医院,竟自封为“全国十佳妇科医院”。大张旗鼓宣传没几天,就遭到广告监管部门的封杀。
10月下旬,南漳县工商局依据《广告法》对发布虚假广告的城关镇医院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拆除虚假广告设置、销毁虚假宣传广告资料,并处以4900元罚款。
南漳县城关镇医院原是一家公立医院,今年初由福建人林某承包经营,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林某投资40万元对医院装修改造,完工后为扩大影响,又拿出3000元在其住院楼的5楼顶部做出一个长10米、宽2米的广告灯箱,上书“全国十佳妇科百姓放心医院”字样。接着,他又分别在该县两家不同的邮发媒体上发布宣传广告,称该院被授予“全国十佳妇科医院”称号,并雇用30辆人力三轮车做了类似的车身广告。
据当事人林某反映,有关“十佳”的称号是经“中国医院管理协会、中国名医协会、中国名牌医院组委会”联合评审的,但当南漳县工商局的执法人员登门检查,多次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说明时,林某却无从提供。经调查核实,以上行为属典型的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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