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十堰人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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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5 10:23:15    来源:十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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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从湖北省医保局获悉

全省于10月底全面实现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事项

“跨省通办”“全程网办”

并将产前检查费支付

生育医疗费支付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等

3个事项的办理时限

由法定承诺的20个法定工作日

压减为15个工作日

确保全省28项政务服务事项

总体承诺办理时限压减60%以上

湖北省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依托全省100本电子证照库,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社会保障卡等证件实现免提交,医保电子凭证通过网络核验方式实现免提交。

生育医疗费支付事项受理材料无需“出生证明”。同时,优化网办申报界面,除待遇计算所需关键信息外,可不提供的都无需申请人填报。为了拓宽办理渠道,实现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跨省通办”事项在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上线的同时,全省各市、州、县均将此事项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等办理渠道上线,积极探索微信小程序等其他办理渠道,进一步推动事项的“掌上办”“指尖办”。

湖北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制订全省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统一经办流程、行使层级、办理渠道、办结时限等关键要素,并在服务场所对外公开事项名称、办事指南、办理材料、承诺办理时限等信息。从参保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入手,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医保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

11月14日

湖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最新通告

省本级企业养老保险

未通过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人员

11月起暂停发放待遇

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后

将于次月恢复发放

并补发2022年11月

至完成认证当月的待遇

开展社会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是防止社保待遇被违规冒领、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近年来,省社保中心认真执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通过与相关部门共享数据进行信息比对认证,通过“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湖北智慧人社”,通过参保单位协助认证,通过社保经办机构“一次办”“异地办”窗口认证,截至目前,湖北省本级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率达到98.86%,但仍有少数离退休人员未通过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为防范化解养老保险支付风险,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湖北省社保中心对省本级超过12个月未通过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从2022年11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

暂停待遇期间,相关人员本人(或请亲属、邻里、居住地社区帮助)通过“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湖北智慧人社”,也可以联系原工作单位进行协助认证,或就近到省内任一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认证。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后,湖北省社保中心将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2022年11月至完成认证当月的待遇,咨询电话027-12333。

通过手机自助认证遇到问题的,可咨询:

027-87262325

027-87262330

手机自助认证

步骤如下

湖北省养老保险资格认证业务

相关人员本人或请亲属

邻里、居住地社区帮助

通过手机自助认证

关注【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微服务】中的服务大厅菜单,并在服务大厅中【社会保险服务】-【资格认证】栏目点击对应项目。

点击按钮后,即可开始认证。

在页面中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然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出现人脸识别页面,点击【开始人脸验证】按钮。

出现视频录制说明页面,点击【记住数字,开始录制】,按照提示开始操作。

提交视频后,系统会自动进行视频压缩、视频上传、人脸识别、以及资料录入等操作。

注意:若因光线不佳、非本人录制等原因造成比对不成功,会提示如下:

人脸识别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示认证成功并显示下次进行认证的时间。

转发周知~

来源 | 湖北发布、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责编 | 静静  终审 | 张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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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袁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