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荆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大队花台岗亭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荆中路某银行门前停车位上私自安装了地锁,影响了市民正常停车。民警当即联系了银行负责人,银行负责人表示:银行门前常被私家车占据,导致运钞车无法驶入,他们才出此下策。
民警细心听取银行负责人意见,告知其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私自加装地锁占用公共停车位是违法行为,既侵犯了公共利益也存在安全隐患。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责令其立即拆除地锁。同时,对于银行的请求,民警会向上级汇报解决。
银行负责人当即找来工作人员拆除了地锁,在民警的监督下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交警提示:对于城区道路两旁的停车泊位,商家对门前车位只有使用和协助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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