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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20:34 来源:

潜江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1、潜江市龙湾镇赵河村妇女主任杨爱红,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潜江市疾控中心党支部委员杨泽红,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3、潜江市积玉口镇林业工作站多年来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分管财务工作的副站长董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农业办公室采取套取国家粮食补助资金、收取费用不入账的方式,违规公款吃喝。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副主任游道坤作为农业办公室负责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潜江市泰丰办事处勤俭村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红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北东泓办事处北台大队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党支部书记唐良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北东泓办事处刘台大队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党支部书记王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潜江市总口管理区雷台办事处建新大队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党支部书记张正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

9、潜江市水务局通城河流域水利管理站工作人员邹盛亭违规使用公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10、潜江市熊口镇李场村违规发放津补贴,党支部副书记杨焕林、会计吴希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潜江市周矶管理区戴湖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校长刘子海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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