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诈骗案已经由市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被告人刘某,女,生于1964年11月20日。刘某用假身份证,以网名“相思有毒”与被害人王某加为QQ好友后,谎称其老公出车祸去世,现为单身。之后二人举行了婚礼,刘某先后以要彩礼钱、怀孕等为由,共骗得王某人民币78000元。
在刘某与王某交往期间,她又利用QQ、微信聊天的方式骗得了刘某某的信任,以彩礼钱、路费等为由共骗得人民币24800元以及共价值人民币4100元的黄金首饰。
经查,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与他人结婚为名,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潜江市人民法院基于本案犯罪事实、性质,同时考虑法定和酌定情节,综合评价刘某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对被告人刘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