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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通报15起侵害群众利益 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9日08:27 来源:

1、京山县永漋镇曾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柳延平,违规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村民办理农村低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京山县坪坝镇槐树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委员、程畈社区主任程爱华,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京山县罗店镇周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陶作平,f违规领取粮食补贴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京山县曹武镇顾场村党支部委员、财经委员刘道成,违规套取粮食补贴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沙洋县曾集镇民政办主任叶林芝在担任曾集镇民政办主任期间,违规安排全镇24名村干部虚报冒领民政救助资金,用于发放村干部电话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沙洋县沈集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隐瞒真实收入、假签租房协议为自己及家人申报、领取城市低保和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沙洋县纪山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田小玲,隐瞒真实收入,违规为自己和家人申报、领取城市低保资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钟祥市长寿镇清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蒋正明,虚报冒领粮食补贴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和个人家庭生活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钟祥市胡集镇壕沟村村委会副主任刘心林,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钟祥市客店镇南庄村党支部委员、副主任彭玉川,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荆门市东宝区石桥驿镇张坪村财经委员蒋凤在粮食补贴申报初核工作中不负责任,把关不严,导致村民邵某某、黄某某虚报冒领粮食补贴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荆门市东宝区石桥驿镇永盛村财经委员田纯祥,虚报冒领粮食补贴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草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廖祥贵,虚报冒领粮食补贴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白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林,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虚报冒领粮食补贴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5、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罗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军建,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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