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在甘某租住的房屋内找到其购买的部分彩票。
在为公司奔赴各地收货款期间,郧阳区男子甘某挪用公款高达115万元,这些钱被他在游戏机、网上百家乐上进行赌博,挥霍得一干二净。后来,他又疯狂购买彩票企图“翻本”。事情败露后,甘某抛妻弃女,隐姓埋名蜗居在重庆市万州区一间不足7平方米的出租屋。
今年1月21日,甘某被郧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成功抓获。
账目大亏空 业务员突然失踪
今年46岁的甘某是十堰城区人,1992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郧阳区一公司。最开始,甘某在公司做统计员和计划员,1998年至2014年期间,甘某一直担任业务员一职。
担任业务员期间,甘某受公司委托,负责回收货款,公司还向他发放了回收货款的委托书。其间,甘某曾在山西大同、湖南、安徽等地,与一些大公司做业务。
2014年6月,公司因更换财务部门领导,要求甘某回单位核对账目。工作人员与甘某联系后,甘某多日未回单位。工作人员再次与其联系,发现甘某电话关机,无法联系。
随后,公司与之前有业务来往的外地公司沟通得知,共有115万元的账对不上。发现事情不对,公司立即向郧阳区警方报警。
“消失”两年多 民警赴重庆抓捕
郧阳区公安分局民警接到公司报案后,立即成立专班,经侦大队民警迅速查清了甘某涉嫌挪用资金的违法行为,并于2014年将甘某列为网上在逃嫌疑人,因甘某反侦察意识强,警方始终未能找到甘某的下落,但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寻找。
甘某 “消失”的两年多时间里,一直没有和家里联系。2016年,甘某的妻子向当地法院起诉与其离婚。
2017年1月中旬,案件突然出现转机,专班民警得知一条线索,甘某很可能藏身在重庆市万州区。民警立即赶赴重庆万州,经过摸排调查,1月21日,在一间出租屋里,将正在熟睡的甘某抓获。
“本以为他挪用了公司100多万元资金,会过得很幸福,然而当我们抓到他时,屋内的一切让我们感到很意外。”据办案民警柯警官介绍,甘某住在一个非常偏僻、不足7平方米的出租屋里,屋内乱七八糟,没有一样像样的家具,在甘某的身上只搜出一部旧手机、几元钱,还有好几张彩票。
“这两年多来,日子过得很辛苦,没有钱,也不敢与家人联系。”面对民警的抓捕,甘某没有太多的反抗。据他介绍,接到单位工作人员打来要求查账的电话后,他意识到问题严重,不敢与家人联系,就一个人偷偷来到重庆万州,找了一间小出租屋住下。因为身份证不敢用,这两年就靠隔三差五打零工维持一个人生活,就连生病也不敢去大医院。
出差染恶习 迷上游戏机赌博
据甘某交代,2011年到2012年期间,当时公司安排他到湖南、安徽等地与大型公司做业务。这段时间,甘某经常在湖南、安徽两地来回跑,感觉特别辛苦。而且,甘某认为公司给他的待遇也不好。
在安徽马鞍山出差时,一次偶然机会,甘某觉得无聊来到一个游戏厅,看到有人玩游戏机赌博赚了好多钱,于是他也开始学着玩游戏机赌博,结果越陷越深,最后输了十几万元。
后来,甘某看到有人买彩票中大奖,他又开始买彩票,花了好几万,结果什么奖都没中过。
2011年年底,甘某受公司委托从湖南一家公司收回了几十万元的货款,对方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收到银行承兑后,甘某先保管在自己手上,准备过完年交给公司。
就在过年期间,甘某想到这几年生活很是窘迫,就起了贪念,想从收回的几十万元货款中截留20万元挪作私用。“我想用这些钱去马鞍山的游戏机厅赌博,等回本以后再把钱全部还给公司。”
过完年没多久,甘某先向公司交了大部分的货款。随后,通过熟人介绍,甘某认识了一位姓张的汽配老板,他就把剩下的20万元银行承兑贴现卖给了张老板,当时按照市场行情约定扣除3%的费用。
银行承兑交给张老板以后,过了几天,对方通过转账将19多万元转到甘某的账户上。甘某收到这笔钱后的4个月时间内,除了给妻子转了几千元生活费外,剩下的钱全部用于在安徽马鞍山的游戏机厅赌博和买彩票了,“最后,这19余万元全部被我花光了。”
挪用公款115万元 东窗事发后潜逃
自从2012年起玩游戏机、买彩票又亏了十几万以后,甘某一直没敢给公司领导汇报。其间,甘某因其他原因,部分工资被扣下,生活变得更加窘困。于是,甘某想着从回收的货款里截留一部分钱去赌博、买彩票“翻本”。
2013年4月,甘某从安徽一公司收回120万元货款,将20万元截留,只交给公司100万元;当年5月,甘某再次截留10万元。拿到30万元银行承兑以后,甘某找到十堰城区一家中介,打算兑换现金,然而不小心将其中一张10万元的银行承兑弄丢。最后,将另外20万的银行承兑换成了19万余元现金,随后在安徽马鞍山玩游戏机赌博、买彩票和玩“网上百家乐”,最后全都输光。
2013年底到2014年初,甘某玩游戏机赌博、买彩票已经越陷越深,完全沉迷于此,为了急于“翻本”,他又用同样的手法从安徽一公司代收的货款中,分两次截留了共计15万元。兑换成现金后,再次用于赌博和买彩票。
2014年6月,甘某在安徽收回50万元的银行承兑,没过多久就接到公司电话,称单位换了新领导,要求业务员回公司对账。听到消息,甘某心里就慌了,想着之前截留了65万元货款,没有还给公司,回去对账肯定被公司发现,自己也肯定要坐牢。
“当时我还抱着侥幸的心理,想再搏一搏,等回本以后把钱还给公司,这样也可以减轻一下我的责任。”于是,甘某迅速将5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换成现金。
至此,甘某共挪用公款达115万元。2014年7月初,甘某带着现金和公司对账单,途经襄阳东、荆州、宜昌,最后到了重庆市万州区,在当地一个小区租了一间房子住下。
之后,甘某就用剩余的40多万元在游戏机厅赌博和买彩票。到万州两个多月后,甘某想着之前做的事情对不起公司,于是悄悄来到宜昌兴山,将相关票据寄回公司。
随后,一直到2017年1月21日被抓,甘某就一直蜗居在出租屋内,提心吊胆生活了两年多。
据甘某介绍,因为他在外地做业务,是受公司委托代收货款,如果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就由他先代收。他在湖南、安徽等地代领货款时,只需提交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即可,所以他便从外面买了一本收款收据,并私刻了一枚公司的印章,然后用买来的收款收据填写好实际收款数额,盖上私刻的公司印章,来截留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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