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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父亲捡拾千元现金 儿子以法律劝解归还钱财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8日09:05 来源:

24日,沙洋熊望台监狱73岁的曹大爷在家人的陪同下为沙洋水陆派出所送去一面“警民一家亲,遇难见真情”的锦旗,感谢民警帮助他找回了遗失的4900元现金。

2月18日上午,沙洋县公安局沙洋水陆派出所接到110指令,一名老人在沙洋城区的桥头建行门口丢失了4900元现金,请求民警帮忙找寻。接警后,派出所副所长李翔、刑侦中队指导员刘金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经查,老人姓曹,今年73岁,系沙洋农场熊望台监狱退休职工。当日上午8时许,他独自到银行取了5000元现金,离开银行不到5分钟便发现兜内只剩下100元,回头找寻未果后,他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报了警。

由于老人无法确定现金是被盗还是遗失,李翔和刘金强一面宽慰老人,一面调取事发现场监控视频分析,通过反复对视频进行研判,发现老人走出银行大门后现金从其口袋内滑落,随后一名中年男子将现金捡走。由于无法确认该男子去向,民警在周边开展了大量调查走访工作,最终确定该男子系钟祥市民金某某。

可当警方拨打金某某电话时,金某某却并不接听。经多方工作,警方又联系上了金某某上大学的儿子,向其儿子宣讲了相关法律政策,并解释了那4900元对老人的重要性。其子最终说服了金某某,表示愿意交还捡到的现金。2月24日一大早,金某某赶到沙洋水陆派出所,在民警的见证下当场归还了曹大爷4900元现金,民警细致高效的服务得到了双方的一致称赞。

警方提醒: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则构成侵占罪,将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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