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悉,荆州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全市184个湖泊均落实了湖泊保护“湖(段)长”责任制。
荆州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围绕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建设,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16年,荆州开展了荆州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整治和中心城区地下水使用清理整顿。完成了荆州城区、洈水水库、松滋北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省级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开展了长江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对长江沿线的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长江水环境安全;全面完成了市、县两级《地表水功能区划》和县级《水资源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的编制工作;江陵县开展了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
同时,全市184个湖泊均落实了湖泊保护“湖(段)长”责任制,设立湖泊保护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认真组织开展了湖泊月度和季度巡查检查,抓紧编制《荆州市湖泊保护综合规划》,积极争取出台湖泊保护与管理地方规章。完成了15个重点湖泊勘界立桩工作。全力推进退垸还湖,组织编制退垸还湖和灾后重建规划,第一批已新增湖泊10个。实施城区生态补水,通过引江济汉渠对长湖调水1.8亿立方米,对城区生态补水0.7亿立方米,有效改善了长湖和城区水环境,有力支持了“五城同创”工作。(记者王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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