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0时许,贺某到三伏潭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停放在自家门前的黑色奔驰轿车被人砍毁。
该所民警迅速前往现场,经勘查后发现,贺某停放在三伏潭镇夏市村自家门前的一辆黑色奔驰小车被人用砍刀、甩棍将四个车窗玻璃、后挡风玻璃以及驾驶室窗框用刀砍毁,车头的奔驰车标损毁,且将引擎盖上砸了四个凹痕,后备箱砍坏,经价格认证中心进行鉴定,受损价值高达13316元。
到底是什么仇怨,竟拿小车撒气?该所民警与贺某沟通了解情况后,发现其前不久与人产生了生意纠纷,伍某有极大的作案嫌疑。
该所民警于2月17日对伍某进行传唤,经询问了解,伍某对其故意损毁他人车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伍某系宰猪厂的员工,贺某经营的超市经常在该宰猪厂购货,1月4日,伍某等人在贺某的超市搞稽查时,发现了没有盖动检和宰厂章的猪肉,准备将肉收走时,被贺某及其员工拦住,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此事后,伍某怀恨在心,于15日晚伙同他人持砍刀、甩棍窜至贺某家门前,将贺某的小车砸毁。
目前,伍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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