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记者从巴东县长江禁渔工作会上获悉,根据政策调整,为了使禁渔期能涵盖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禁渔时间提前到3月1日,禁渔时间4个月。
根据部署,长江巴东段的具体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含捕螺、蚌、虾、蟹)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未经批准的长江天然水产苗种采捕和长江渔业资源调查。凡违反禁渔规定者,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副县长雷玉龙强调,各级渔政执法机构要切实认清当前形势,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及乡镇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明确职责抓落实,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把宣传工作贯彻禁渔期始终,通过形式多样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自觉理解、配合、支持禁渔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禁渔工作责任主体,要与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打出一套“组合拳”,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同时做好相关信访维稳工作,为推动巴东禁渔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县水利、食药监、长江海事局巴东海事处等部门及官渡口、东瀼口、信陵镇等乡镇负责人参加。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