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荆州区获悉,该区通报1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川店镇党政办干部、藤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清初违反廉洁纪律和政治纪律案。
2、李埠镇原党委委员张虎、白荷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罗林控违拆违不力案。
3、区医保局工作人员文阁、姚建云挪用医保资金案。
4、弥市镇中洲子渔场党支部书记、场长杨立勋违规操办喜庆事宜案。
5、川店财政管理所工作人员黄华骗取惠农补贴资金案。
6、城南开发区御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自银、苏发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案。
7、城南开发区荆西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王晓林、党委委员禹远贵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案。
8、郢城镇五台村党支部委员杨萍华违反群众纪律和政治纪律案。
9、雨台中学教师任小洪“吃空饷”案。
10、区公路局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案。
11、郢城镇原政协联络处组长王引林违反工作纪律案。
12、区工商业联合会主任科员陈安玲违反廉洁纪律案。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把管党洽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要从严教育管理,固化纪律意识;要聚焦主业主责,严格追究问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记者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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