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煜)市物价局快速调处丽景园小区业主关于小区停车收费不合理的价格投诉,平息了一场收费纠纷。
7日早8点左右,丽景园小区40多户业主向市物价局反映,小区物业公司对业主收取停车卡费、电梯使用费、装修服务费,并且没有履行告知程序。
针对业主反映的情况,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现场接访后,当即指派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联系了主管物业的市住房局,到小区现场协调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在听取业主代表的反应投诉后,市物业局和市住房局联合召开了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代表三方座谈会,宣讲了价格收费政策,提醒告诫物业公司要严格遵守价格政策,按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提供服务,并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后收取。
在调处过程中,市物价局明确告知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物业服务费后,不能重复收取装修服务费,要求其尽快将重复收取费用退还给业主。对业主反映的收取停车费的问题,市物价局要求物业公司应本着不盈利的原则,按成本价收取。
经过市物价局调处,物业公司表示将按照物价局的规定,和业主协调有关费用,做好事前沟通和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工作,对不该收的费用按规定退还业主。业主代表在听取了相关政策解释后,与物业公司达成了共识。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