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陈俊涛 谢征宇)“根据你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事实,决定对你处以10日拘留……”3月21日,京山县公安局孙桥派出所院内,听到民警对自己的处理结果后,48岁的诸女士忍不住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因为非法种植罂粟460余株,她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据办案民警陈俊涛介绍,要是还多种30余株罂粟,她就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当日上午7时许,孙桥派出所值班民警得到群众举报称:某单位院内家属区菜地有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获知这一情况后,民警迅速出动,对可疑区域展开仔细检查。经过查找,民警们果然在一处菜地中间找到了隐蔽种植的罂粟。现场民警当即进行了现场取证录像,并在辖区街道居委会相关人员的见证下,对罂粟进行了现场铲除,经清点共有罂粟460余株。经过寻访,民警找到了种植罂粟的妇女诸某。经了解,诸某患有多种疾病,以前听别人说罂粟花的果实能治病,便在菜地里种了点。由于诸某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不知道种植罂粟是违法的事情。经民警细心教导和说明,诸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鉴于诸某身患多种疾病,且患有严重的高血压,京山县公安局对诸某作出了裁决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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