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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纪委通报四起典型案例 多人违规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20:45 来源:

3月30日,州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向彬违规操办其子婚庆事宜问题,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向彬将所收礼金2000元予以退还。

利川市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谭毅、协管员黄尧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免去谭毅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并对黄尧予以解聘。

咸丰县忠堡镇卫生院原副院长祝仕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宣恩县民族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李劲松违规收受礼金、公款送礼、参与超标准公务接待等违纪违规问题,2016年10月28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1月25日受到撤职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

通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从严,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查找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违纪违规问题,形成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态势;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性锤炼,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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