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文凯 通讯员黄河 翟存波 丁欣)近日,省政府对成功创建全省唯一国家生态县的京山县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京山素有 “鄂中绿宝石、武汉后花园”的美誉,全县 森 林 覆 盖 率 达 到45.13%。2009年,京山县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县”。多年来,京山县累计投入资金100亿元,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生态建设,实现了县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国家生态县建设》中的5项基本条件和22类27项建设指标全部达标。
2016年9月,京山县被环境保护部授予“国家生态县”称号,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县委书记周志红表示,今后的五年,京山将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由“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迈向“生态均衡、城乡一体”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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