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蒋扬眉报道:日前,省委通报了2016年度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情况,咸宁市综合排名第一,被评为优秀单位。
去年,我市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放在首位,让主体责任扛起来;坚持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总引领,让监督责任专起来;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发力点,让正风肃纪严起来;坚持把选好用好干部作为强支撑,让干部干事创业实起来;坚持把构建惩防体系作为总驱动,让“三不腐”机制紧起来;坚持把支持执纪执法工作硬保障,让严管厚爱常起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据悉,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10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304件,立案1466件,共处分13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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