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咸丰县纪委组织部办公室异常热闹,全县130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向组织“亮家底”,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严防“灯下黑”,该县纪委要求全县纪检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对房产、配偶子女从业、收入状况、经商办企业投资情况、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报告,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不漏报、不错报、不瞒报。
“纪检干部只有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更好地监督别人。”该县要求全县纪检干部对党忠诚、对本人和组织负责。报告表备案监督后,经查属实,对故意隐瞒事实、不主动纠正问题、欺骗组织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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