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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6名司机醉驾被拘役 民警提醒不要心存侥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15:18 来源:

朋友聚会后醉酒驾驶小轿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酒后驾驶摩托车与行人相撞……5月8日,东宝法院集中审判了6起危险驾驶案件,许某某等6名被告人均因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当庭分别被判处拘役2至4个月,并处罚金。

这6起危险驾驶案中情节较为严重的一起发生在去年10月,被告人张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石桥驿老街与新街交会处与行人罗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对张某某进行检查,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52mg/100ml,后经抽血鉴定结果为185.8 mg/100ml,确认张某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法院最终判决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

对于这次集中审判,旁听者表示将吸取教训。市民陈先生说:“危险驾驶不仅给自己生活带来麻烦,还危害到他人的生命安全。以后我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同时我也会让身边更多的人了解醉驾的危害。”

自醉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共识,但仍有一些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民警表示,醉驾者之所以置法律和危险于不顾,还是心存侥幸。

民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驾驶员能坚决摒弃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恶习,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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