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鹤峰一村民砍伐柳杉58株涉嫌滥伐林木罪 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1日11:07 来源:

5月9日,鹤峰县森林公安局将涉嫌滥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刑事拘留。

今年1月6日,该局太平派出所接该县林业局移交警情称:太平镇沙园村四组村民潘某滥伐林木,经林站执法人员初步调查和实地勘验,采伐柳杉58株,立木蓄积80.64立方米,部分木材已经卖给某公司,已超过林业行政处罚范畴。该所接到报案后,迅速派出侦查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初查,并于1月9日立案侦查。

经查:潘某在未在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分两次滥伐林木。第一次是在2016年8月中旬,聘请一个宣恩口音的人砍伐柳杉17株,第二次是在同年12月中旬,潘某聘请同一个人砍伐柳杉41株。两次共计砍伐58株柳杉,立木蓄积63.2693立方米。

潘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今年5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该局将涉嫌滥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