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州国税局联合地税局印发实名办税公告,提醒全州办税人员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身份信息采集,避免今后不实名带来的办税不便。
根据实名办税公告要求,实名办税主要针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税务代理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员。公告决定实名办税信息采集从5月初正式启动,9月30日前为过渡期,期间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通过人、证信息认证后办理涉税事项;未采集身份信息的,税务机关提示办税人员及时进行身份信息采集。今年10月1日起,办税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经税务机关比对认证后办理涉税事项。
据介绍,目前办理实名信息采集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新开业的纳税人在主管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时一并采集,存量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登录支付宝“城市服务”、税企通APP等方式完成身份信息补录,对有特殊情况、不便到办税厅或不会操作线上采集的纳税人,企业所在辖区的税收管理员也将上门采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