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 李茂康)5月24日,十堰市郧西县羊尾镇羊尾村村民王某因驾驶二轮摩托车逾期未年检、无交强险手续被郧西交警处以罚款440元,同时,因其右耳患病失聪(距音叉75厘米不能辨别声源方向),其驾驶证也被注销。
2017年5月17日10时许,王某驾驶“大运”牌二轮摩托车,由郧西县城关镇环城西路往郧西县城建局方向行驶,行至城关镇小河东路路段时,被正在该路段执勤的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当场查获,民警遂将其车辆依法暂扣,在询问中民警得知其听不到声音,责令依法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限期到郧西中医医院驻县交警大队体检室做听力测试检查。经检查后发现,其右耳距音叉75厘米不能辨别声源方向,属于重度耳聋。
经调查了解到,王某初次领证2012年2月6日,后因患病导致其右耳重度耳聋。
事后,违法行为人王某对其驾驶二轮摩托车逾期未年检、无交强险手续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5月25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因王某身体发生变化,不适合继续驾驶机动车辆,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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