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欲跳楼图片。通讯员 常诗韬 摄
湖北日报网讯 通讯员 徐娟 常诗韬
26日下午,京山警方苦劝两小时安全救下 “跳楼秀”男子,该男子也因扰乱单位秩序受到治安处罚。
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男子韩某于23日与几位朋友入驻京山县某酒店,当晚几人上街吃宵夜喝酒。翌日清晨,韩某醒来发现自己的苹果6plus手机不见了。韩某称手机价值5000多元,以手机在酒店被盗为由索赔,而酒店方不予认可,韩某将补偿条件降至2000元仍未达成协议。26日下午16时许,韩某一气之下跑到28楼天台,坐在楼顶边缘以跳楼轻生相要挟向酒店索赔。
新市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韩某情绪激动天台外沿不停走动,稍有不慎即可能有坠楼的危险,民警迅速开展营救工作,配合酒店方面对韩某进行情绪安抚。
为防止发生危险,消防官兵在楼下充起了安全气垫作好应急处置准备。社区民警黄国斌顶着炎炎烈日,和酒店经理在楼顶陪着韩某进行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终于说服韩某将其拉回安全地带。经新市派出所组织调解,韩某与酒店方达成调解协议。韩某最终认识到自己以极端方式来解决问题的非法性,新市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对韩某予以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在反映各种诉求和问题时,要通过合法途径,切勿通过非法、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遇到纠纷时,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要采取堵塞道路、跳楼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来解决问题,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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