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彦睿、通讯员邓正蛟)严肃查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恩施州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补植复绿”从轻处罚机制。27日,恩施州检察院通报,已办理的76件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1300余亩耕地林地“补植复绿”,3条河流得到修复。
该州森林覆盖率高达61.62%,境内林地面积达1882万亩。为更好地呵护绿色,州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新模式,在严肃查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基础上,努力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着力解决“人坐刑期满,荒山依旧在”的问题。
恩施市白杨坪镇村民袁某在种植农作物时焚烧杂草,造成96亩林地被毁。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及家属表示愿意恢复被毁坏植被,市检察院决定对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袁某全家已全部落实补植复绿。
巴东县检察院在办理一非法占用农林用地案件中,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县林业局组织相关涉案人员,根据山体、土壤情况补植复绿,37余亩被毁坏的林地得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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