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彦睿)昨日,在恩施务工的利川人田某来到恩施市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租赁合同纠纷诉状,被告为来凤人。在过去,恩施市人民法院会告诉田某直接到来凤县人民法院起诉。这次,田某在20多分钟后,就在恩施市人民法院拿到了来凤县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变化源自该州两级法院跨域立案常态化。据介绍,从今年5月1日起,州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两级法院对属于管辖范围的一审民商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和申请执行案件,当事人可选择就近法院进行跨域立案。至目前,该州两级法院已办理跨域立案20余件,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工作试点,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成为全国7个试点中级法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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