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李启东)记者昨日从十堰市车改办获悉,该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工作基本完成,653辆公务用车全都喷上了“公务用车”标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月份,十堰市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统一亮明公务用车“特殊身份”。
喷涂统一标识的公车含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完成后保留的应急用车、机要通信用车、休干用车及其他车辆。对发现拒不喷涂公车标识、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毁标识以及被群众举报公车私用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将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并予以通报和曝光。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已喷涂标识的,保持原标识不变。
记者昨日在十堰市行政中心大院看到,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包含“公务用车”四个字和所在地区公车违规问题专用举报电话,深色车辆喷涂白色标识,浅色车辆喷涂黑色标识,十分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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