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仙桃市纺织工业园区医院违规使用自制收据收取住院患者医疗费,从中违规截留医疗统筹基金。该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向立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仙桃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科长何伟,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取得并不主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2013年9月至2017年1月,仙桃市交通运输局沙湖交通运输管理站工作人员邵景春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并获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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