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严运涛、通讯员褚玮)“通过税收共治方式,1至8月,荆门市国地税实现税收57807万元。其中,各部门税收协助42124万元。”20日,荆门市地税局局长刘波介绍。
该市在全省率先制定税收共治实施办法,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42个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税收共治领导小组,财政、地税、国税等部门力量有机整合,建立起了信息采集、共享于一体的大数据平台,完成42个税收共治成员单位信息采集,采集涉税信息指标302个,涉税信息6800多万条,明确了23个部门34项税收协助任务。
该市的“税收共治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还可通过大数据分析,获取各类税情、税源相关线索,精准查找税收风险点。今年以来,全市利用房产、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提供的建设项目、招投标、股权转让等涉税信息,查补入库税款87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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