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咏通讯员景岩)近日,因未按照规定落实旅客身份实名登记和查验制度,仙桃警方依法对城区大新路一酒店作出罚款10万元、对酒店主管罚款1万元的处罚。
10月6日11时许,仙桃市公安局民警对酒店入住人员进行核查时,发现城区大新路一酒店5001房间入住6名男子,而前台实际登记只有1人。
民警通过询问当事人、有关证人和调取酒店视频监控,查实该酒店于10月5日接待这几名旅客入住。办理入住手续时,有4名男子同往,但前台工作人员只登记了一名旅客的身份证。4名旅客入住酒店5001房间后,当晚9时许,另有2名男子入住该房间,酒店亦未对上述人员身份进行查验。
警方同时查明,该酒店于9月5日因未对住宿旅客身份信息进行实名登记,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旅客入住酒店应当履行身份信息登记义务,酒店应当自觉履行对旅客信息查验登记职责。广大市民外出住宿时务必带好身份证件,配合酒店做好实名登记;如果确实未携带身份证件,可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凭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办理登记入住手续。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