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谭亲璐、通讯员杨蜜)“这笔钱可是我做生意的周转金啊,多亏了交警同志,太感谢了!”27日上午,天门市民王先生在该市交警支队办公室拿到失而复得的10万元现金,不停言谢。
王先生家住天门城区银华花园。当日上午9时许,他在附近一家银行取了10万元钱,和身份证、银行卡等一起装进黑色塑料袋,放在电动车踏板上,到家后却发现塑料袋不见了。“当时一下子慌了,腿都软了,谁曾想离家不到1分钟的路程钱会丢的。”他随即沿原路返回找寻未果。着急的他向在银行附近路口执勤的交警陈其远询问,陈其远立刻帮助他报警,并提醒挂失银行卡。
9时40分许,正在竟陵派出所配合调查的王先生被告知,他丢失的钱找到了。
原来,在王先生离开后不久,一位女市民找到陈其远,说她在附近捡到一个装有巨款的黑色塑料袋,因为害怕是诈骗陷阱,便将袋子丢在一隐蔽处。陈其远跟着市民寻到黑色塑料袋,发现里面的现金与相关证件与王先生告知的情况相符,就立即上交支队办公室。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