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超标排放不整改 十堰一企业被“按日处罚”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14:54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刘汉泽、通讯员叶相成)1日,十堰开出一张“环保按日连续处罚”罚单,该市一企业因拒不改正废水超标排放行为,3天累计罚款12555.38元。

9月19日,十堰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环境监察人员检查时发现,一企业污水处理站气浮池故障,经对排放废水采样、送检,显示该排放废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超标。9月27日,执法人员向该企业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确保排放达标。

9月30日,环境监察人员复查,发现该企业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排污,排放废水仍然超标。

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等规章,十堰市环保局对该企业自9月28日起至9月30日止实施按日连续处罚,3天累计罚款12555.38元。

目前,该企业已停止超标排放行为。

【责任编辑:余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