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 记者纪枫波 通讯员叶相成报道: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2017年度淘汰黄标车2755台。至此,十堰市已累计淘汰所有黄标车21973辆,圆满完成省定任务。
为改善十堰城区空气环境质量,2014年10月,十堰市发布黄标车、无标车禁行通告,禁行路段为十堰城区主要路段。2017年2月底,十堰市又扩大黄标车、无标车禁行区域,将十堰城区所有道路和市辖高速公路全部纳入禁行范围。
为防止黄标车、无标车在禁行路段通行,十堰市布下“天罗地网”,对黄标车无标车“严防死守”。空中,在有关路段安装电子眼全天候“抓拍”;地面,投资230万元添置机动车红外遥感车,在主要路段不定时、不定点“遥测”。
为鼓励黄标车主提前淘汰黄标车,十堰市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淘汰报废车辆,按申请时间、注册登记时间、车辆类型、使用燃料分类给予差别化补贴,单辆车最高补贴13200元。全市有2000余台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拆解,共领取补贴1200多万元。
“2013年至2017年,十堰城区空气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辆黄标车正常行驶排放的污染物,是一辆国IV绿标车的28倍。十堰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淘汰黄标车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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